發布時間:2024-12-18 | 瀏覽:131
各設區市數字經濟牽頭部門,平潭綜合實驗區行政審批局,省直有關單位,中央駐閩有關機構,省屬有關企業(含中央駐閩企業):
為深入學習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落實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切實把好省數字經濟重點項目篩選申報關,優選好項目、大項目,發揮項目對做大做強做優數字經濟的支撐帶動作用,助力全省數字經濟補鏈延鏈強鏈,現就2024年度省數字經濟重點項目申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項目標準
(一)項目類型
根據國家統計局發布的《數字經濟及其核心產業統計分類(2021)》,申報的重點項目分為以下五類:
1.數字產品制造業。
2.數字產品服務業。
3.數字技術應用業。
4.數字要素驅動業。
5.數字效率提升業。
(二)項目要求
1.項目應當符合“十四五”國家以及我省數字經濟發展相關規劃方向,符合產業政策、市場準入標準等要求;聚焦省委、省政府以及當地政府關于數字經濟發展的重點工作、任務、產業部署。
2.項目必須具備重要性,投資規模較大;具備引領性,對全省或區域數字經濟發展有支撐引領和示范帶動作用;具備效益性,具有較好的市場前景、創新成果、應用成效和經濟社會預期效益。
3.項目必須已開工且未完成主體工程建設或2024年上半年可開工建設(前期工作條件相對成熟),當年度可實際產生較大投資額,申報時須完成項目可研批復、核準或備案。
4.優先考慮2024年仍在建的2023年度省數字經濟重點項目和第六屆數字中國建設峰會招商對接項目中已開工建設項目(申報時如有以上情況請備注說明)。
二、項目申報要求
(一)匯總申報單位
1.按照屬地原則,各設區市、平潭綜合實驗區數字經濟牽頭部門負責審核轄區內項目主體單位申報的項目,將符合條件的項目報送至省數字辦。
2.在閩設立省級公司(分公司)的央企項目、省屬項目,分別由央企在閩省級公司(分公司)、省屬項目主管單位審核后直接報送至省數字辦;在閩未設立省級公司(分公司)的央企項目,由項目所在設區市或平潭綜合實驗區數字經濟牽頭部門申報。
(二)申報方式
申報采取網絡申報與書面申報相結合的方式。
1.網絡申報。
互聯網網址:
http://220.160.52.221:35000/unipm/login
政務外網網址:
http://59.204.232.197:35000/unipm/login
操作指南可登錄平臺主頁自行下載。項目主體單位可通過原有賬號登錄;無賬號的單位,可聯系技術人員獲取。
2.書面申報。
(三)申報時間
請各匯總申報單位務必于2024年1月10日前完成網絡申報,并統一匯總后將紙質申請文件提交省數字辦。
三、其他
(一)項目主體單位應嚴格對照項目申報標準及條件,及時依托平臺進行項目信息填報和相關材料上傳,內容填報要完整、準確,不得弄虛作假。匯總申報單位應按照申報要求認真梳理、篩選項目,審核把關項目及相關信息、材料等內容,對申報材料真實性負責。紙質申報與網絡申報內容要保持一致。
(二)項目名稱、全國統一項目代碼、建設內容及規模、總投資、項目業主單位等信息請按正式批復文件填寫。項目若存在分期建設情況,需在建設內容及規模中明確每期建設計劃。
(三)項目申報時應明確項目進度目標和年度計劃投資,當年工作目標著重體現關鍵節點的序時進度,特別是工程節點、階段性目標,并按季度明確全年計劃完成的工程量或形象進度。編制年度計劃投資安排應做到科學合理,不能與實際執行有過大偏差。
(四)入庫的年度省數字經濟重點項目將按照項目跟蹤調度工作機制予以推進,確保能夠順利完成當年度計劃投資。各地列入年度省數字經濟重點項目的數量、計劃投資及實際投資完成情況等相關指標將作為省對各設區市和平潭綜合實驗區數字經濟考核的重要依據。
(五)省數字經濟重點項目中符合條件的項目,將優先給予數字經濟領域中央預算內投資、省數字經濟發展專項資金申報支持。
(六)申報省數字經濟重點項目實行自愿和推薦相結合原則。
聯系人:數字經濟發展處 劉云城,0591-87063557
省數字經濟發展促進中心 陳巧玲, 0591-87063282
技術聯系人:張傳科,18265372160
福建省數字福建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
2023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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